重點整理
太陽能售電收入要申報所得稅;是否還要辦理稅籍登記、開發票及繳營業稅,則要看售電者是個人還是公司。
個人符合免辦稅籍登記條件,仍須申報綜合所得稅;公司售電應開立統一發票,並將售電收入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。[1][3][5]
先看您是哪一種售電者
| 售電者 | 營業稅與發票 | 所得稅 |
|---|---|---|
| 個人,符合免登記條件 | 可免辦稅籍登記、免課營業稅;購電業者填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。[1][2] | 將售電盈餘列為營利所得,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[1][3] |
| 個人,須辦稅籍登記 | 依國稅局核定使用或免用統一發票,並按核定方式報繳營業稅。[1] | 依獨資經營的適用方式計算營利所得,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。[1][7] |
| 公司 | 不論售電額高低,均應辦理稅籍登記、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。[1] | 售電收入併入公司年度收入,計算課稅所得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。[5] |
上表以自行持有設備並出售電力為例。若只是把屋頂租給業者,收到的是租金,申報類別不同。
個人賣電給台電,怎麼申報?
財政部對全額售電的自然人有專門函釋:沒有其他銷售行為,且最近六個月平均每月售電額未達函釋所列門檻者,可免辦稅籍登記及免課營業稅;由購電業者在付款時填報「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」。個人仍須將盈餘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。[1]
如能提出實際成本與必要費用憑證,依規定核算所得;無法舉證時,財政部說明個人一時貿易所得可按銷售收入的6%計算。例如全年售電收入 12 萬元,按此方式計算的營利所得為 7,200 元(12 萬元 × 6%);7,200 元是申報所得,不是應繳稅額,實際稅額取決於個人全年的所得及適用扣除額。[3]
若以自用為主、只把餘電賣出,財政部另有函釋說明自然人可免辦營業登記,購電業者於付款時填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;所得仍須申報。[2][3]若本身另有銷售行為、售電規模提高,或已設立獨資商號,請依實際身分向國稅局確認登記及申報方式。
門檻提醒
全額售電函釋(2010 年)所載的標準,是最近六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 8 萬元。[1]財政部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,另將小規模營業人中公用事業等業別的營業稅起徵點調高為每月 10 萬元。[4]兩者金額不同,售電案例實際適用哪一個,須以國稅局認定為準。若平均每月售電額接近 8 萬至 10 萬元,請在申報前向轄區國稅局確認是否須辦稅籍登記,不宜只看舊文章自行判定。
公司售電,營業稅與營所稅怎麼算?
公司作為售電者,應開立統一發票並按規定申報營業稅;一般課稅銷售的營業稅率為 5%,實際應納稅額仍須依銷項、可扣抵的進項及申報資料計算。[1][7]
公司也須將售電款列入年度收入,與其他收入合併,再依規定減除相關成本、費用及損失,計算營利事業所得。系統設備的成本涉及固定資產與逐年折舊,不能把整筆建置費直接視為當年的售電費用,也不能把售電收入直接乘上 20% 當作營所稅。[5][6][9]
評估建議:簽購售電契約前,先確認契約上的售電者與設備所有權人是誰。公司案場應保存購售電契約、台電或購電業者的對帳資料、發票、設備取得成本與維運支出憑證,交由記帳士或會計師依個案入帳。
屋頂出租收到租金,算售電收入嗎?
不算。如果光電設備由業者持有並售電,屋主僅出租屋頂收取租金,屋主取得的原則上是財產出租的租賃所得,與自行持有設備的售電營利所得不同。[8]即使契約把租金約定為售電收入的一定比例,也應先看契約上的設備所有權、售電者及給付款項性質,確認申報方式。
申報前先核對三件事
- 誰是售電者:核對購售電契約、設備登記、收款帳戶與發票抬頭。
- 收的是什麼錢:區分售電款、屋頂租金與自用所節省的電費;自用節費不是對外售電收入。
- 用哪種申報方式:個人確認一時貿易資料與登記門檻;公司核對發票、帳簿、設備成本及維運憑證。
若正在比較自行出資售電與屋頂出租,建議先把預估售電收入、建置與維護成本,以及各自的稅務處理分開估算,再聯絡我們討論案場規劃。